揚聲器叫賣噪音擾民 深水埗鴨寮街店鋪被判罰款8000

2021-10-07 17:17

「永揚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有關公司董事,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噪音管制條例》。資料圖片
「永揚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有關公司董事,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噪音管制條例》。資料圖片

位於深水埗鴨寮街的機頂盒及手機銷售店鋪「永揚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有關公司董事因持續使用揚聲器大聲叫賣,對附近市民造成噪音煩擾,今日(7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噪音管制條例》,共被判罰款8,000元。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署方一直嚴厲打撃各區店鋪叫賣造成噪音煩擾的情況,除加強日常巡查及重點針對屢次違規的店鋪外,亦會聯同相關政府部門包括食物環境衞生署和警務處採取聯合執法行動。

環保署自2018年1月起在全港各區加強打撃店鋪叫賣造成噪音煩擾的違法行為,至今共有91宗被法庭裁定違反《噪音管制條例》的定罪個案,合共被判罰款達470,000元。環保署除檢控犯䅁的公司外,亦會按法例向重犯店鋪的有關公司董事提出檢控,以加重刑罰及加大阻嚇作用。

就深水埗區而言,署方一直密切監察區內店鋪叫賣的情況,並不時採取突擊執法行動,以持續打擊違規行為。發言人提醒零售店鋪與商販負責人,不應為招徠顧客而在公眾地方叫賣或播放宣傳錄音,以免影響附近居民。若需使用揚聲器,應減少揚聲器的數目、調低其聲浪及選用較低功率的揚聲器,並安裝或擺放在店鋪內,把發聲面調向下方,避免對店外其他人士或附近居民造成噪音煩擾,否則屬違法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萬元,屢次違規的店鋪經營者或公司董事亦須負上個人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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