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守則限制言論自由 梁家騮申覆核被拒需支付醫委會訟費

2021-10-05 17:08

梁家騮申請司法覆核被拒。資料圖片
梁家騮申請司法覆核被拒。資料圖片

前醫學界立法會議員梁家騮醫生,於2016年刊登印刷及網上廣告,宣傳「早期胃癌及腸癌篩檢優惠計劃」的「早鳥優惠」,被投訴涉向病人招攬生意及違反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梁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質疑有關守則限制言論自由,違反《基本法》 與《人權法》。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今頒布判詞,指梁未用盡其他補救方法,其紀律聆訊仍未處理,而且司法覆核理應在三個月內提出,涉案條例早於2008年生效,梁延誤了12年才申請司法覆核,故拒絕批准梁的申請許可,下令梁需支付醫委會訟費。

申請人為梁家騮;答辯人為香港醫務委員會。周官在判詞中指出,《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第5.2.1.2(d)條早於2008年生效,司法覆核須在3個月內申請,但梁於2020年2月被醫委會通知,他因涉嫌招攬生意而需召開紀律聆訊,此非延遲申請的合理解釋,但梁亦在收到通知逾半年後才申請司法覆核。周官考慮所有因素後,拒絕批准梁的申請許可,下令梁需支付醫委會的訟費,但指如梁仍質疑《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第5.2.1.2(d)條的合憲性,有必要時可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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