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會衝突|工黨郭永健擬認藐視及阻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兩罪 押後再訊

2021-10-04 17:14

郭永健(左)及范國威(右)。資料圖片
郭永健(左)及范國威(右)。資料圖片

多名民主派前立法員議員涉在2018年至2020年間數次參與內會衝突,分5案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法》。其中前立法會議員范國威,以及工黨主席郭永健的案件今於西九龍法院再訊。郭表示擬承認藐視及阻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兩罪,惟辯方指對部分案情仍有爭議。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押後兩案至11月30日,屆時郭將正式答辯,同時應辯方要求撤銷兩人擔保。范目前因初選案還押,郭則正就去年六四集會案服刑,同樣需要還押候訊。

報稱立法會議員助理的郭永健(33歲)被控於去年5月8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 1 內,在立法會的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擾亂,令該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另被控一項抗拒或妨礙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

范國威(53歲)則被控3項「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罪。該案共涉7名被告,分別為朱凱廸、陳志全、區諾軒、梁耀忠、范國威、林卓廷及郭家麒,同被控於前年5月11日,在立法會會議室,分別襲擊、妨礙或騷擾陳恒鑌、周浩鼎及葛珮帆議員。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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