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加熱煙及電子煙修例草案將恢復二讀 政府冀下月通過

2021-09-10 10:50

政府修例禁止加熱煙及電子煙。
政府修例禁止加熱煙及電子煙。

立法會有關修例禁止加熱煙及電子煙的法案委員會召開最後一次會議,條例將排期下月在立法會恢復二讀。當局期望本屆立法會會期內通過條例。

提出禁止電子煙,規管加熱煙的自由黨議員邵家輝指,多個國家都批准售賣加熱煙,批評政府未能詳細交代加熱煙驗出多少傳統煙草有的致癌物,而部分致癌物質也能在豉油、朱古力等之內發現。故當局應容許加熱煙的樣本輸入本地,及容許煙草商在本地設廠房生產加熱煙,保障營商環境及本地僱員的生計。他表明將在大會審議時再提出修例。

民建聯葛珮帆認為另類煙草產品對控煙工作有大影響,支持政府全面禁止。旅遊界姚思榮建議仿效傳統香煙,設重稅及設售賣年齡限制。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說,加熱煙釋出的尼古丁水平及成癮程度均與傳統香煙相若,目前沒有證據支持加熱煙的危害較傳統煙少,重申港府希望全面禁止出售電子煙及加熱煙。

海關助理關長陳子達就指,本港若禁止電子煙及加熱煙,但同時容許生產加熱煙,會產生加熱煙的黑市需求,當局要付出高昂代價打擊。政府的條例草案訂明禁止電子煙及加熱煙入口,但容許原船或原機轉口,亦容許毋須入境的轉機旅客攜帶電子煙及加熱煙。海關會巡視市面,如煙草產品寫有醫療效果聲稱,當局會檢視是否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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