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星爺8千萬元佣金被判敗訴 于文鳳質疑原審法官上訴遭駁回
2021-09-08 08:30
周星馳(星爺)與于文鳳於2010年分手後,遭女方入稟追討逾8000萬元投資佣金,二人於去年底數度出庭,經高等法院原訟庭裁定後,判于文鳳敗訴,並須付訟費。她提出上訴,指星爺的口頭承諾是具法律約束力的協議,惟上訴法庭聽畢雙方陳辭後,法官質疑她的反對理由,昨日(7日)即時駁回上訴,並押後頒布裁決理由書,之後一併處理星爺的訟費申請。
代表于文鳳一方在庭上表示,星爺曾承諾會將投資利潤的10%作為佣金分給她,而于文鳳為星爺工作的九年間,曾協助他進行多項投資,其中包括山頂「天比高」12號屋,認為原審法官在裁決中出錯。上訴庭連番質疑于文鳳反對判辭已作出的事實裁決,法官重申指「天比高」是星爺的自住物業,不屬於投資項目,他也沒有就升值從中獲利。代表星爺的答辯方則維持原本立場。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