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龔仁心等4人遷出宿舍 華懋申有條件命令冀限時交書面陳詞
2021-09-07 16:31
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胞弟龔仁心及其太太劉元春、胞妹龔中心及龔因心4人,早前遭華懋集團入稟提出民事訴訟,要求4名「前管理層」遷出華懋集團所提供位於薄扶林豪宅華亭閣的員工宿舍,亦要求4人交出宿舍並償還市值月租。華懋的代表律師今到高等法院申請有條件命令,4人的代表律師則申請案件延期,以修改證人陳述書的內容,並透露4人欲在沒有律師代表下自行接手官司。李紹豪聆案官批准案件延期,下令雙方需在9月21日前提交證人陳述書及書面陳詞,4人需向華懋支付7980元訟費。
華懋的代表律師指4人未提交書面陳詞,今向法庭申請有條件命令,希望限定4人需在特定時間內提交書面陳詞,否則法庭需剔除訴訟及駁回4人的申索。4人的代表律師則指4人無意拖延案件,但4人均是年紀老邁及公事繁忙的商人,律師仍需時修改4人證人陳述書的內容,而4人欲以後在沒有律師代表下,自行接手此宗官司,故希望法庭給予時間4人接手案件。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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