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學生涉向新界北警區總部擲汽油彈 警指憑瘦削身形認出第3名黑衣人

2021-09-07 15:49

被告曾華錕(左)及郭凱廸(右)。
被告曾華錕(左)及郭凱廸(右)。

3名中三至中五男學生涉嫌去年4月初深夜向新界北警區總部內投擲汽油彈,其中2人被制服掙扎期間涉嫌襲擊警員,3人被控1項蓄意縱火和2項襲警罪。案件今日於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3名被告當晚穿黑衣跑向警署出入口鐵閘投擲燃燒物,致鐵閘外牆出現火光,部份鐵閘起火,其中2人即時被埋伏的警員制服,並在完善公園對出拘捕最後一人。

控方開案陳詞指去年4月1日凌晨2時25分左右,當值負責為出入人士量體溫的警員26719見到3名黑衣人從明雅苑方向,跑向新界北警區總部安埔里出入口鐵閘,各手持燃燒物向出入口投擲,致鐵閘外牆出現火光,部份鐵閘起火,鐵閘外牆因而有焦痕,警方在現場發現玻璃碎片及燒過布料。總部外3名埋伏警員即時制服了2名黑衣人即18歲曾華錕及18歲羅聶峰,第3名黑衣人則逃離現場。警方四處掃蕩搜索,8分鐘後在完善公園對出單車徑發現黑口罩黑衣男子即16歲郭凱迪加速步向行人隧道,郭被查問時神色慌張,拒絕回答為何在場出現,期間警員26719經過認出他正是第3名黑衣人,遂拘捕郭凱迪。回到大埔警署調查後,郭凱迪電話屏幕曾顯示一個不明人士發出WhatsApp,詢問「你走唔走到」。

警員26719劉俊傑提到汽油彈投擲入警署時,「唔係掟去我方向,所以我放心咗啲」。劉俊傑盤問下承認2次撰寫口供均未曾提及新界北警區總部內停車場有3處發現汽油彈痕跡,自己作供憑藉記憶,又交代案發當晚為自己參與踏浪者行動200多天以來第1次親眼看見汽油彈。

被問及如何辨認出第3名黑衣人時,劉俊傑解釋投擲汽油彈後約10秒內,曾慢慢行上前觀察到有2人戴手套,3人均背深色背囊,逃脫的第3名黑衣人郭凱迪身材較瘦削,屬唯一辨別憑據。辯方追問口供中劉俊傑只記錄了3人均為瘦身材,劉俊傑同意當中沒有刻意提及,因為屬自己主觀認知,承認有疏忽但否認捏造。法官林偉權隨即離席到庭前,著3名被告起立即場觀察,林官及3名辯方代表均認為3名被告身材相近,控方則認同郭凱迪明顯較瘦。

劉俊傑初時表明絕對肯定郭凱迪為第3名黑衣人,辯方指出郭凱迪被捕時沒有戴口罩,身穿白色外套、白色波鞋,沒有背囊,有異於第3名黑衣人穿深色波鞋背背囊,劉俊傑其後同意兩者有出入,郭凱迪有機會並非第3名黑衣人。

3名被告分別為18歲曾華錕、18歲羅聶峰和16歲郭凱迪,均被控於去年4月1日,在大埔警署外非法用火損壞一面牆和一道牆,罔顧警員26719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曾華錕及羅聶峰分別被控在同日同地襲擊警長1551及高級警員33922。

法庭記者:陳子豪

建立時間12:46
更新時間15:49

3中學生涉向新界北警區總部擲汽油彈及襲警, 區院今日開審。資料圖片
3中學生涉向新界北警區總部擲汽油彈及襲警, 區院今日開審。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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