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體育課猝死|老師稱不知有第2份調查表 同窗睹死者躺地手按胸口「扭嚟扭去」
2021-08-25 16:40
疑患有心臟疾病的19歲中學男生,前年3月18日在荃灣一運動場上體育課期間昏迷後不治。死因庭今於西九龍法院展開死因研訊。死者曾在校方健康調查表填寫「不要做劇烈運動、跑步」,但庭上揭示死者仍有參與校內體育課及運動會賽跑。
案件由死因裁判官何俊堯主理,法庭選出3男2女陪審團,死者母親及繼父在親屬席列席,研訊預計為期6天。死因研訊主任由律政司歐陽巽熙代表,男生就讀位於荃灣的路德會呂明才中學被列為利害關係的一方,由大律師譚俊傑代表。
19歲死者肖葉濤案發時就讀中四,於2019年3月18日不治。死者母親林梅金以普通話作供。她指兒子於福建出生,2017年6月來港定居,生前居於荃灣。林憶述兒子未來港前身體一向健康,直至他於2018年6月就讀中三時一度在校內「倒下」才得知他身體有問題,當時他被送往仁濟醫院住院3天,兒子曾表示「心口不舒服」,學校校長均有到院探望,但不清楚醫生有否與校長溝通。醫生向林表示兒子「可能心臟有事」,但沒有具體說明,另因擔心兒子患有家族遺傳心臟病,有為他處方藥物;並為兒子提供轉介信到其他醫院接受檢查。
庭上展示一份於2018年9月3日填寫的「學童健康狀況調查表」,在「曾否入住醫院」一欄打剔,林稱表格由兒子填寫,丈夫簽署。林指疑因漏填資料,學校著兒子再次填寫表格,當中表格心臟病一欄問及「何時開始患?」,回答為「先天」,並寫上「呼吸有點困難、心臟痛」及「不要做劇烈運動、跑步」。
何官問及第二份表格是否由林填寫,林指因自己不識字,著兒子填寫再代她簽名。何官質疑她「作為家長咁處理文件?」又問她是否知悉表格內容,她表示知道。
林續指,2018年11月兒子曾一度在校內暈倒,「一片漆黑就倒下」,但沒有看醫生,僅在家休息及服藥。在2019年1月28日曾請假覆診,由覆診至案發當日兒子並無心藏不適。案發當日為3月18日,林當日早上提醒兒子服藥,兒子回應「知道知道」。直至早上10時許她接獲校方電話,得知兒子被送往醫院,到場後看見「壓心臟的機器一直壓」,護士向她發出「病危通知書」,林遂致電家人趕到醫院,但到場時兒子已離世。據林了解,兒子並無運動習慣。
校方代表大律師譚俊傑先向林表示對死者離世感難過及哀痛。譚問及林,死者會否在首次入院後才更新健康調查表?林不同意,因表格於開學一星期內更新。
何官問林是否知道死者一直有上體育課?林指曾對兒子表示不能上體育課,但不清楚他有否上課。何官續指死者曾參與運動會400米賽跑,林亦表示不知情。
仁濟醫院駐院醫生郭立明供稱,曾於2019年1月為死者覆診,當時懷疑死者患上心肌炎,死者首次入院時心電圖有異常,但超聲波及心跳規律正常,心臟結構及功能沒有問題。醫院曾為死者處方膽固醇藥物,但沒有限制死者做運動,亦未有發現死者運動有即時死亡的因素。
體育科老師鄒偉業指,在事前僅收到死者第一份健康調查表,顯示死者曾入院,但沒有註明原因。但由於鄒得知死者在前一個學年曾送院,故不時會在體育課問及其身體狀況,而死者一直有出席課堂。事發當日他安排學生進行1,500米長跑,鄒帶同27名學生前往學校附近城門谷公園熱身,並詢問有沒有學生不適,當時沒有人回應,鄒表示有特意問及死者身體狀況,死者亦表示沒有問題,鄒讓學生開跑。及後有學生上前向鄒表示死者不適,鄒趕往死者身旁見其臉色蒼白、呼吸困難,神志不清躺在地上,遂吩咐其他學生取出心臟除顫器及報警。鄒為死者進行急救,直至救護員到場。當時救護員向他表示,「放心啦,有pulse嘅」。
鄒獲告知死者離世時亦「好傷心」,為他急救時似乎尚有生命跡象。而他在事後才首次得知第二份寫明「不要做劇烈運動、跑步」等備註的調查表;若事前已得知便不會讓他參與跑步。而事前並沒有收到書面指引如何處理上課期間暈倒的學生。
死者同學呂梓希供稱死者跑步時曾超越他「跑得都幾快」,及後目睹死者躺在地上,手按住胸口「扭嚟扭去」,呼吸困難,呂遂與另一名學生尋找鄒協助。呂確認鄒在每次體育課均會問學生是否適合上課。救護隊目黃灝然當日到場時見鄒正為死者急救,而死者已沒有呼吸脈搏,便著鄒隨車送院。
法庭記者:王永欣
建立時間14:35
更新時間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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