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刺警|容頌禧原准保釋遭律政司申覆核 官押下周五再進行覆核申請

2021-08-20 16:00

囚車駛入法院,小圖為被告容頌禧。
囚車駛入法院,小圖為被告容頌禧。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涉通過悼念七一刺警案疑兇梁健輝動議。4名港大生被控一項「宣揚恐怖主義罪」及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交替控罪。案件昨首次提堂時被告容頌禧原獲准保釋,惟律政司提出覆核申請,4人即時還押,容今被解至高院處理保釋覆核,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主理。杜官把案件押後至8月27日待雙方處理文件,再進行覆核申請。

律政司由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代表,容頌禧由大律師黃宇逸代表。黃宇逸表示希望盡早排期處理覆核,杜官下令他於下周二提交書面陳詞,律政司於下周三作出書面回應。

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昨原本批准容頌禧保釋,拒絕張敬生、郭永皓及杜林丞亨保釋。控方隨即引用《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申請覆核保釋裁決,要求繼續扣押容頌禧,以及在48小時內將其帶上高等法院。羅官最終按法例規定,繼續還押全部被告。

被告依次為張敬生(19歲)、郭永皓(20歲)、杜林丞亨(18歲)及容頌禧(19歲),均報稱爲學生。4人同被控一項「宣揚恐怖主義罪」,及一項屬交替控罪的「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

「宣揚恐怖主義罪」指,4人於2021年7月7日,在香港宣揚恐怖主義,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7條。交替控罪則指,4人於同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意圖使香港警務處的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該(該等)警務人員。

法庭記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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