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罷】19歲男生認拒捕判入更生中心

2021-07-26 15:36

前年11月11日全港「大三罷」多區有堵路。 資料圖片
前年11月11日全港「大三罷」多區有堵路。 資料圖片

網民前年11 月 11 日發起全港「大三罷」多區堵路行動,其中上水爆發激烈衝突事件,多人被捕。事隔逾一年,警方起訴一名19歲男學生,指他在警員制服時掙扎,並在他身上搜出噴漆。男學生早前承認3項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案件今在粉嶺法院判刑,黃國輝裁判官強調案情嚴重,被告更面對三條相同控罪。但考慮到被告過往記錄良好,濕疹問題嚴重,體重過輕,教官亦指其不適合勞教中心,最終判其進入更生中心。

被告李沛桁(19歲,學生)一共面對 3 項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控罪指,李在前年11月11日在上水智昌路3號上水中心商場外噴水池旁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總督察11382溫景亨、警員25224唐詠欣及警員19487嚴灝。

法庭記者: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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