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大埔非法集結等罪 前區議員文念志及議員助理各囚3個月

2021-07-26 12:44

左起:被告文念志、被告連桷璋、被告姚鈞豪。 資料圖片
左起:被告文念志、被告連桷璋、被告姚鈞豪。 資料圖片

大埔區區議員姚鈞豪及前區議員文念志、連桷璋涉於去年3月8日在大埔區參與悼念科大男生周梓樂的活動中被捕,與另外兩名男子分別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無牌管有無線通訊器具及襲警等5罪。案件今開審,文及一名議員助理均承認所有控罪,姚則僅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通訊器具,但否認非法集結罪與其餘被告一同受審。文及議員助理承認的案情指,涉案警員因被指於前年9月在大埔墟地鐵站導致一名學生受傷,而遭聚集人士尾隨及辱罵,期間兩名被告用電筒光照向警員眼睛。蘇文隆主任裁判官終判兩人同囚3個月及罰款1500港元。

被告為3名大埔區議員連桷璋(31歲)、姚鈞豪(23歲)及文念志(30歲)、兼職議員助理兼地盤工人蘇揚浚(24歲)、攝影師蔡健瑜(37歲)。5人同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指他們於去年3月8日,在大埔安邦路近大埔超級城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非法集結。姚、蘇和文另各被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通訊器具罪。此外,蘇和文另各被票控一項襲警罪。

據文及蘇承認的案情指,當日有網民號召於晚上8時到大埔超級城集結,偵緝警員尹寶祺於是便衣在該帶巡邏。其間,文一直在1.5米外觀察尹,尹其後聽見到人大叫他及其妻女的名子,並有人用電筒光不斷照向他。尹隨即原路截回,有示威者則尾隨其並指責他於9月6日在大埔執勤期間令到一名兒童受傷。尹感到安全受威脅,便打算返回警處,惟遭到多名人士阻撓,其中文與蘇用電筒光照向尹,導致其眼睛疼痛。整個過程遭其他喬裝巡鑼的警員目擊,兩人其後被捕,並在他們身上搜出一個無線通訊器具。

辯方求情時指,文自23歲起擔任議員助理,2015年首次參選區議員落敗,並於2019年成功獲選大埔區區議員,期間3年一直任職扎鐵工人。文當晚在現場是在執行議員工作,進行監察及協調警民的工作。但由於當日有人發現警員尹寶祺是之前在港鐵站曾導致一名學生受傷的人,文才會因一時衝動犯案。至於蘇,辯方指涉案非法集結時間不少,人數僅涉約8人,蘇在蘇後時間出現,參與程度較低,其所使用只是發出普通光束的電筒,望法庭輕判。蘇官聽罷指,考慮到文年輕,無案底,涉案時間不長,案情中沒有提及警員有可實質傷勢,終判文、蘇二人囚3個月,另就無牌管有無線通訊器具罰款1500港元。

法庭記者:劉安琪

被告連桷璋(左)及姚鈞豪(右)。
被告連桷璋(左)及姚鈞豪(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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