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鰂魚涌公園槍殺案】詹心桀槍殺姨舅2項謀殺罪成判囚終身 官兩度斥無恥不懂感恩圖報
2021-07-15 16:41
2018年6月女子詹心桀疑於鰂魚涌公園槍殺姨舅,造成2死2傷,被控2項謀殺及2項有意圖而射擊罪名。經10日審訊,法官潘敏琦今早於高等法院完成引導陪審團,陪審團退庭商議約5小時後,陪審團裁定被告全部2項謀殺罪及2 項有意圖而射擊罪成。
陪審團一致裁定詹心桀2項謀殺罪及1項有意圖而射擊罪罪成,另外以6比1大比數裁定餘下1項有意圖而射擊罪罪成。潘官依例判處被告終身監禁。
潘官判刑時聲色俱厲,多次直斥被告無恥,指被告案發前以答謝為名相約姨舅午膳,預先帶備手槍連同50發子彈,案發當日與眾人在酒樓及公園共處數小時,向其中一名死者示範武術後,短時間內近距離開槍,逐一射殺受害者,其中2人頭部中槍致死。
潘官續指傷者二舅父胸膛中槍,射入到第4條肋骨附近,審訊時需於庭上憶述可怕經歷,形容被告用槍指向其時,被告神色冷酷無情,二舅父即使年逾70,在庭上作供憶述慘案時仍淚盈滿眶。潘官又言雖然子彈沒有擊中另一傷者三姨,僅造成肩膊2處擦傷,惟被告案發後1個月竟無恥地去信三姨,惺惺作態關心傷勢,更談及槍鏜中尚有子彈但自己無論今昔均不會「補槍」。潘官再斥被告厚顏無恥,案發時曾用槍指向兄長,雖然沒有開槍,但案發後還柙期間仍尋求兄長協助,添置衣物、零食或進修課程材料,而兄長仍關心被告,盡心盡力協助被告。潘官又批評被告不懂感恩圖報,死者資助被告進修電腦課程,不只半途而廢,更射殺死者,由此可見被告為人。
潘官判刑指是次冷血殘酷的槍殺案中犧牲了2條人命,提到刑事司法制度之重在保障生命,本案案情嚴重,須判處相等刑罰,指謀殺罪判刑無權酌情,但強調自己即使有權酌情,亦不會運用,遂2項謀殺罪均依例判處終身監禁。雖然傷者傷勢有異,但純粹出於幸運方受輕傷,故2項有意圖而射擊罪各判囚12年,其中6年分期,2罪共18年,被告最後判囚終身。
被告審訊期間一直眉頭緊皺,神情呆滯,判刑時突然情緒漸趨激動,一直低聲喃喃自語,曾提到「可以幫阿媽報仇,好開心呀」,潘官判刑期間曾警告被告保持安靜,否則將在判刑期間,把被告帶進羈留室。
辯方代表資深大律師蔡維邦判刑前求情指,被告生於天津,九十年代來港,生活迎來不同問題,被告曾經努力嘗試正面生活,惟效果不佳,被告又曾因未能升讀本地大學,修讀建築,遂請求姨母資助到海外升學。蔡維邦續指被告曾從事多種散工,生活始終不如意,縱使陪審團不接納被告有精神問題,希望法庭考慮被告情緒心理深受困擾,被告由衷深愛母親,每日到老人院探望母親,逝世後被告深受打擊,究其本性仍是一個好人。
潘官昨早引導指案中關鍵在如能證明被告出於吸食冰毒的毒癮或嚴重抑鬱症,致嚴重削弱被告神志,失去理性判斷及自制能力,則陪審團應裁定被告謀殺罪脫,誤殺罪成。
47歲被告詹心桀無報稱職業,被控於2018年6月26日,在鰂魚涌公園內謀殺其二姨詹少芬(80歲)及其四舅父詹鎮基(62歲),及意圖使二舅父詹前駒(75歲)及三姨詹小慧(63歲)身體受嚴重傷害而向2人射擊。
法庭記者:陳子豪
建立時間10:04
更新時間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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