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案】15歲男生申保釋被拒 續還柙及放棄8天覆核權

2021-07-15 15:43

警方在拘捕行動中檢獲大批證物。資料圖片
警方在拘捕行動中檢獲大批證物。資料圖片

警方早前先後拘捕組織「光城者」多名成員,當中3名中學男生同被控一項串謀恐怖活動罪,首次提堂時申請保釋被拒,15歲男生今於西九龍法院進行保釋覆核,男生由當值律師代表。國安法指定法官兼總裁判官蘇惠德聽畢雙方陳詞後拒絕被告保釋,被告繼續還柙,另放棄8天覆核權。

3名被告依次為17歲中三男生何裕泓、19歲中四男生歐文及15歲中三男生,同被控違反《國安法》第24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及159C條。控罪指,3人於今年6月6日至7月5日期間,首尾2日包括在內,在香港一同串謀及與其他人串謀,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實施或者威脅實施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工具或交通設施、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健康或者安全。

法庭記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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