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罷】3人被控刑毀港鐵設施等罪 控方以「穿黑衫褲」裝束推論曾參與
2021-06-07 16:57
有網民於前年11月11日發起「大三罷」,兩男一女涉破壞港鐵沙田站設施。今就刑事損壞、非法集結及蒙面等5罪於沙田法院受審。女警長在盤問下同意案發時有一般市民出入車站,「唔係黑衫黑褲就係(示威者),市民都有機會穿黑衫褲」,而在制服被告女大學生時並沒有在事前看見她有破壞行為。
控方指沒有直接證供指證3人涉及刑事毀壞,閉路電視解像度不足以識別容貌,新聞片段亦沒有拍到3人破壞過程。但可從被告黑色裝束、工具及一致開傘行為,推斷被告破壞設施。
警署女警長李玉霞(音譯)作供指,案發時有30、40名黑衣蒙面人手持士巴拿、鎚仔及雨傘等工具衝過來,並破壞售票機、閘口機及閉路電視等。鐵路應變特勤隊軍裝警到場後,黑衣人立即逃走,李拉住並制服其中一名女子。被制服女子為被告大學生梁琬麒。
庭上播出閉路電視片段,辯方指出當中一名黑衣女子在目睹破壞行為後離開鏡頭範圍。李在辯方盤問下同意,「唔係黑衫黑褲就係(示威者),市民都有機會穿黑衫褲」,並不是「企喺一邊就係示威者」,案發時亦有一般市民出入車站。
李另同意,在制服梁琬麒時並沒有在事前看見她有破壞行為。李強調當時有一群人在破壞閘機後往李的方向逃跑,包括梁,而梁與她距離接近,故把梁制服。辯方指,梁當日沒有破壞行為及參與非法集結,只是途經車站,因情況混亂而離開現場時被隨機制服,李表示不同意。
3名被告依次為電腦技術員林浩銘(22歲)、大學生龔萬豪(22歲)及大學生梁琬麒(18歲)。3人同被控非法集結及刑事損壞罪,控罪指他們在前年11月11日在港鐵沙田站A2出口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以及刑事損壞兩塊客務中心玻璃、一部電腦、11部閘機、兩部閉路電視及其他不同物品。
3人另各被控一項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林涉使用頭套,龔使用面罩,而梁則使用一件衫。
法庭記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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