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3人被控刑毁港铁设施等罪 控方以「穿黑衫裤」装束推论曾参与

2021-06-07 16:57

女警长证人李玉霞(左);被告林浩铭(右)。
女警长证人李玉霞(左);被告林浩铭(右)。

有网民于前年11月11日发起「大三罢」,两男一女涉破坏港铁沙田站设施。今就刑事损坏、非法集结及蒙面等5罪于沙田法院受审。女警长在盘问下同意案发时有一般市民出入车站,「唔系黑衫黑裤就系(示威者),市民都有机会穿黑衫裤」,而在制服被告女大学生时并没有在事前看见她有破坏行为。

控方指没有直接证供指证3人涉及刑事毁坏,闭路电视解像度不足以识别容貌,新闻片段亦没有拍到3人破坏过程。但可从被告黑色装束、工具及一致开伞行为,推断被告破坏设施。

警署女警长李玉霞(音译)作供指,案发时有30、40名黑衣蒙面人手持士巴拿、锤仔及雨伞等工具冲过来,并破坏售票机、闸口机及闭路电视等。铁路应变特勤队军装警到场后,黑衣人立即逃走,李拉住并制服其中一名女子。被制服女子为被告大学生梁琬麒。

庭上播出闭路电视片段,辩方指出当中一名黑衣女子在目睹破坏行为后离开镜头范围。李在辩方盘问下同意,「唔系黑衫黑裤就系(示威者),市民都有机会穿黑衫裤」,并不是「企喺一边就系示威者」,案发时亦有一般市民出入车站。

李另同意,在制服梁琬麒时并没有在事前看见她有破坏行为。李强调当时有一群人在破坏闸机后往李的方向逃跑,包括梁,而梁与她距离接近,故把梁制服。辩方指,梁当日没有破坏行为及参与非法集结,只是途经车站,因情况混乱而离开现场时被随机制服,李表示不同意。

3名被告依次为电脑技术员林浩铭(22岁)、大学生龚万豪(22岁)及大学生梁琬麒(18岁)。3人同被控非法集结及刑事损坏罪,控罪指他们在前年11月11日在港铁沙田站A2出口一带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非法集结,以及刑事损坏两块客务中心玻璃、一部电脑、11部闸机、两部闭路电视及其他不同物品。

3人另各被控一项在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罪,林涉使用头套,龚使用面罩,而梁则使用一件衫。

法庭记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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