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署指外界指控不公 曾拒「爆眼女」申請惟對方上訴得直
2021-06-02 20:18
反修例示威衝突中,懷疑牽涉暴動罪的右眼受傷女子獲批法援拒絕警方索取醫療報告,法援署被質疑浪費公帑,法援署署長鄺寶昌表示,曾拒絕申請,但對方上訴得直,外界的批評並不公道。
鄺寶昌出席法律署50周年巡迴展覽暨開幕禮後指,「這些批評對我們有壓力,我們同事已很多東西做,處理很多個案,希望不會再有這壓力。同時我覺得,若這令法援署及法援制度的公信力,不是一件好事。」
鄺寶昌解釋,法援署有責任將個案的內容保密,不能隨便將資料公開,法援署和律師一樣,有責任將涉及案件的資料保密。
署方一向以無罪假定及經濟原則審批申請,該女子去年1月申請法援,署方在2月拒絕申請,但對方最終上訴得直。鄺寶昌指每個申請人有權上訴法援署的決定,「就這案件來說,申請人的上訴得直,法援署敗訴,所以我們最終批出法援,這是法例要求。」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批評,法援署向「爆眼女」批出法援是存在制度漏洞,要求檢視。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立法會答問會時指,現時社會泛政治化,社會人士提意見時,需建基於事實。林鄭月娥重申,法援署必須依據法律一視同仁處理申請個案,任何無理據的指控,只會削弱法援署的公信力,從而令公義不能彰顯。林鄭月娥提到,將檢視法援制度內選擇律師等安排。
法律援助服務局主席梁永祥認為,很多人在不清楚事實前憑空作揣測,令法援署受到好多不必要的批評,任何派別的人士在未清楚事件前,作出錯誤批評亦都不足為怪。
政務司司長辦公室發言人回應表示,正如行政長官在今早立法會質詢時間表示,政府會檢視目前法援制度中例如行政、分配案件、選取律師等細節。政府會盡快展開相關工作。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