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立會IT界賄選種票】的總時任會務總監及女文員認罪候判

2021-05-31 15:44

被告李為民(左);被告潘秀芳(右)。 資料圖片
被告李為民(左);被告潘秀芳(右)。 資料圖片

一個的士協會一名時任會務總監及該會一名時任文員,賄選及種票致使約240人以虛假資歷登記成為一個專業團體的會員,以便他們在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的資訊科技界功能界別(資訊科技界)中投票予某候選人,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二人今日(31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

李為民,54歲,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的總)時任會務總監;及潘秀芳,53歲,的總時任文員;同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該控罪另一名被告王宣麗,46歲,的總時任財務總監,其控罪則留區域法院法庭檔案。

李為民另承認一項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提供利益予他人罪名,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1(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法官勞潔儀將案件押後至8月26日求情,並批准李為民及潘秀芳以現金保釋。

案情透露,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於2016年9月4日舉行。資訊科技界是立法會29個功能界別之一,議席由兩名候選人競逐。

已登記為地方選區選民,或符合資格登記為地方選區選民並已申請作出如此登記的人士,如具備《立法會條例》訂明專業團體的會員身分,則符合資格向選舉事務處登記成為資訊科技界選民。電機暨電子工程師學會香港分會(IEEE)屬有關訂明專業團體。

李為民於2016年4月7日以手提電話訊息,發送一份空白的選民登記表予潘秀芳。約一星期後,時任的總幹事雷亞福在李為民知情下,透過雷氏兄妹的手提電話聊天群組,邀請其妹雷偉芳、雷麗芳及雷麗梅加入一個「IT產業會」,以每人獲取1000元。雷亞福又指3人必須登記成為選民,並在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資訊科技界中按指示投票(該計劃)。

雷偉芳得悉該計劃後,透過另一個手提電話家庭聊天群組,邀請親屬參加該計劃,當中包括她丈夫的姐夫陳琪南。雷亞福的兒子雷敬賢亦在兩個手提電話聊天群組,向其同學及相關人士提及該計劃。

雷亞福、雷偉芳及雷敬賢收集了36名人士的個人資料,由雷亞福於2016年4月24日,把整合好的資料轉發給李為民。

李為民自2016年4月中起,傳送多人的個人資料予潘秀芳以登記IEEE會籍。於2016年4月12日至5月1日期間,約240人以虛假專業資格、學歷及/經驗登記為IEEE正式會員,有關人士包括李為民、潘秀芳、王宣麗,以及上述與雷氏一家有關的36人。

案情透露,潘秀芳以一名時任的總副秘書長的多張信用卡,支付該等IEEE會籍申請費用,合共約3.2萬美元(約二十五萬港元)。

選舉事務處其後於2016年4月30日至5月2日期間,收到124人的選民登記表,該些表格上均載有同一個錯誤,把IEEE英文全名中的「Engineers」誤寫為「Enginess」。基於其IEEE會員身分,上述其中118人獲加入2016年資訊科技界的正式選民登記冊內。

在投票日前,李為民在一個名為「IE群組」的手提電話聊天群組傳送訊息予雷亞福及雷偉芳,呼籲他們投票給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資訊科技界候選人楊全盛。雷偉芳及雷敬賢於投票日在電話聊天群組中作出同樣呼籲。

案情透露,在該36名與雷氏一家有關的人士中,有19人各自在投票站申領了選票,當中包括了資訊科技界的選票。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資訊科技界由楊全盛的競選對手勝出。

同案被告雷亞福、雷偉芳、雷敬賢及陳琪南於上星期二(25日)承認參與有關勾當,4人亦將於8月26日出庭求情。

選舉事務處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陳大偉、大律師王興偉及黃志遠,以及檢控官歐陽巽熙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梁家豪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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