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成報貸款作擔保 楊家誠遭入稟追1.77億元
2021-05-24 15:30
曾因洗黑錢逾7.2億元判囚6 年的英冠球會伯明翰前班主楊家誠,被指在2010年為成報傳媒集團有限公司的7宗貸款作擔保,惟成報因財困而未有還債,故楊上周五遭入稟高等法院,追討近1.77億港元的貸款及利息。
原告為中國能源開發控股有限公司(China Energy Development Holdings Limited ),被告為楊家誠(Yeung Ka Sing Carson)。
入稟狀指,星美出版集團有限公司在2008年至2010年期間,向原告分7次借貸一共3710萬港元,楊家誠在2010年及2011年簽約,先後為該七筆貸款成為擔保人。而星美出版集團有限公司在2012年更名為成報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成報又在2015年被頒令清盤,原告遂向擔保人楊家誠追討共值近1.77億元的貸款本金、利息及違約利息。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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