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保險代理詐騙佣金及花紅逾13萬罪成 判社服令

2021-04-01 15:24

56歲男前保險代理在2008年至2009年間,訛稱兩名下線保險代理向一名客戶銷售一項保險產品,以詐騙一間保險公司佣金及花紅共逾13萬港元。他早前被裁定罪成,案件今於東區法院判刑,鄧少雄裁判官考慮到被告有家人、朋友及教會的支持, 報告內容正面,並願意賠償公司損失,最終判被告遵守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需於七日內賠償公司131,511.62港元。

被告江武漢,案發時在美國萬通保險亞洲有限公司(美國萬通)任職高級分行經理,被控一項欺詐罪,指被告涉嫌於2008年12月8日至2009年1月9日期間,向美國萬通虛假地表示,1名保單持有人投保的保單,是由2名下線保險代理共同處理,並意圖詐騙而誘使美國萬通就該保單,向該兩名下線保險代理支付佣金及花紅共逾13萬港元的利益,或令美國萬通蒙受不利。

法庭記者: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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