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控主任被「停職」 律政司:按既定程序處理

2021-03-17 18:49

律政司指人員發表意見不能引致利益衝突。資料圖片
律政司指人員發表意見不能引致利益衝突。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今獨家披露駐東區裁判法院高級二等檢控主任黃華芬,被勒令「停職」。律政司回覆查詢表示,律政司不評論個別個案。所有涉及公務員的管理,包括升遷、離任或紀律等事宜,都是按既定程序處理。

律政司強調,根據《公務員守則》,公務員必須遵從堅守法治、誠實可信、廉潔守正、不偏不倚、政治中立、盡忠職守及專業勤奮的基本信念。

律政司的人員與其他公務員一樣,公開表達意見時,應確保意見不會引致與其本身職務有利益衝突,或可能令人認為有損其在履行職務時不偏不倚和政治中立的重要原則。如果發現律政司人員有違規行為,律政司會嚴肅處理,絕不容忍。

法庭記者:徐曉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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