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及學生涉藏索帶白電油等脫罪 官指警員證供混亂

2021-03-08 16:45

黃博昕(左);林志威(右)。
黃博昕(左);林志威(右)。

前年12月1日尖沙咀「毋忘初心大遊行」中,兩名男子涉嫌被搜出噴漆、白電油及索帶等物品,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物3罪。兩名被告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被告林志威(23 歲,裝修工人)被指管有一支黑色噴漆。黃博昕(24歲,學生)則被控管有兩罐白電油、一個打火機及一包索帶。

裁判官葉啓亮表示,拘捕林志威的鄧警員證供混亂,曾推翻自己作供。鄧曾指被告先自行跑走,後來又改稱速龍小隊舉起藍旗向前推進後,被告才跑走。葉官認為警員證供於一些重要情節上未必可靠。另外,鄧警員亦曾表示林被捕時戴有手套,但另一名在場的周警員,卻指被告沒有手套,卻不知道為何拍照時變成有手套,葉官認為手套可協助判斷被告是否有不當意圖。

另外,根據證人描述,黃博昕當時身穿紅衣,亦只在原地站立張望,明顯與其他「核心示威者」不同,而索帶一直放在背囊內,非觸手可及,索帶亦可以是日常用品。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前提下,裁定兩名被告罪名不成立。

法庭記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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