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六生涉攜含甲苯液體及錘 辯方質疑警長武力拖行被告

2021-02-16 13:53

被告楊甯賀(左)及警長譚建成(右)。
被告楊甯賀(左)及警長譚建成(右)。

中六男生於前年11月涉在葵涌身攜含甲苯液體的膠樽及錘子等物品,被控兩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案件今於西九龍法院開審。涉案警長在截停男生後,以箍頸拖行方式,將男生帶至垃圾房搜身。辯方質疑警長在未有宣布拘捕的情況下,無權用武力將市民帶到任何地點搜身,警長不同意,指這視乎現場、地埋及安全作考慮。男生則指搜出涉案物品的背囊並非屬於他,而是當日一不知名男子塞給他的。

被告楊甯賀(17歲),案發時16歲,被控於2019年11月6日,在葵義路新葵芳花園好爵中心對開,保管一個膠樽,內藏352毫升含有機混合物甲苯的無顏色液體、2個空玻璃樽及一包簌新的毛巾。他另被控於同地管有一個錘子、一包索帶及一罐噴漆。

葵青重案組第2梯隊偵緝警長譚建成供稱,當日有人於網上號召於下午4時包圍葵涌警署,譚該被委派於葵青進行便裝反罪惡巡邏。譚於下午4時20分左右單獨巡邏到葵仁路好爵中心外,他在1至2米外見到被告站在原地,時而看電話,時而四處張望,逐引起譚的注意。直到約兩分鐘後,後告突然轉身向葵涌警署方向行,譚立刻上前截查並出示委任證,被告見狀欲逃走但失敗。其後,譚與其他趕到的警員將被告帶至好爵中心一垃圾房,由警員11223進行搜身。

被告出庭作供稱,當日他響應網上號召到葵涌警署聲援被捕中大生吳傲雪,他從沙田家中出發,身穿黑衣黑褲,離家時只帶了鎖匙、銀包、電話及一把長傘,沒有帶背囊及口罩。當他去到好爵中心垃圾站附近停下時,他欲拿出手機看看有沒有網上直播以了解情況,突然有一名男子對他說:「兄弟,你件衫個Logo好揚下,孭個袋摭摭佢。」然後就將背囊給被告,被告下意識接住,稱當時「個腦一片空白咁企左係到」。他因感到背囊比較重,加上已經拎住了,便「決定睇下入面有咩再決定」,之後發現裏面是「一些激進示威者會用到的野」。被告感到很害怕,因怕四周會有閉路電視,所以不敢隨便把背囊放下,決定坐車回家,找一個熟悉的地方放下。怎知就突然被警長從後箍頸拖行,被告下意識掙扎。其間,警長從未表露身份或出示委任證。

案件將於今午進行結案陳詞。

法庭記者:劉安琪

證人警長譚建成。
證人警長譚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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