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助理認誤踩油門撞斃途人 判囚10月停牌5年

2021-02-16 11:36

48歲女漁護署合約農林助理陳潔芳去年3月,因錯踏油門在屯門大興停車場外撞斃一名中年男子,直至撞上輕鐵才停車。她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法官祁士偉形容,本案嚴重性為同類案件之中最低,而且被告充分反映對事主一家的愧疚和悔意,判她入獄10個月,另停牌5年並須自費進修駕駛改進課程。

法官量刑時指案發不牽涉服用藥物或酒精,亦沒有超速的情況,而且被告過往有良好的駕駛紀錄,沒有違反任何交通規例,故法庭認為本案嚴重性為同類案件之中最低。而且意外發生地點並非行人過路處,死者沒有採用天橋過馬路。

根據被告的心理和精神科報告,她意外後同樣受到創傷,甚至已到達構成心理健康問題的水平。

案發去年3月28日,早上約8時許,被告駕車出停車場出口時,撞上閘門然後再撞向過路中的死者,對方撞上擋風玻璃後墮地,而被告的私家車則再撞到輕鐵才停下。事主送院後證實不治。被告事後向警方承認,自己踏錯腳踏導致意外。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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