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婦涉起腳踢警襲警罪脫 官質疑受襲警不知自己身高或不誠實
2021-02-08 15:55
前年平安夜旺角區爆發示威衝突,43歲家庭主婦李貴花指罵警員後,涉嫌提腿踢警員,她否認指控受審後今獲裁定襲警罪脫。
裁判官張天雁批評,案中受襲警員黃梓峰居然不能如實說出自己身高。事主黃梓峰在審訊中聲稱自己身高只有150厘米,但事實上他至少有170厘米。張官質疑,事主如果不是對量度測算能力欠奉,便是對法庭不誠實。
至於事主同僚交代案發經過時,沒有提及被告向前踢一步的情節。法庭不禁質疑,其同僚與事主相距不過一個身位,他能憶述被告情緒激動和她辱罵警察,但居然錯過了提腳的動作。
被告當日聲稱目睹警方咒罵市民,於是她才以眼還眼,儘管法庭認為她的行為屬不智,但不能排除事主被踢只是被告掙扎時的意外,故裁判她罪脫。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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