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桐議助及2青年涉妨害司法公正准保釋 被指替還柙人士刪IG及電郵賬戶

2021-02-08 15:45

左起:首被告鄺偉邦、第三被告黃俊燁、次被告余昕鈺。
左起:首被告鄺偉邦、第三被告黃俊燁、次被告余昕鈺。

九龍城區議員黃國桐上月底涉嫌於12港人案中「協助罪犯」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其19歲議員男助理及1名20歲無業青年另涉去年2月初串謀妨害司法公正被控,今午在觀塘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控罪中牽涉的另1案被告19歲副學士學生前年平安夜疑於其迷你倉被搜出10枚煙霧餅等,原被控2項管有爆炸品罪,亦於今午再提訊,被加控同1項串謀妨害司法公正。控方申請2案合併及被告毋須答辯均獲准,案件押後至3月29日早上再訊,以待索取區域法院轉介文件。議員男助理及無業青年獲准以3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居於報稱住址,交出旅遊證件,並每月到警署報到1次;副學士學生亦准以原有條件保釋,並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19歲副學士學生鄺偉邦、19歲區議員助理余昕鈺及20歲無業青年黃俊燁被控於去年2月3日在壁屋監獄內,串謀妨害司法公正,即同意刪除3個互聯網戶口,即Instagram戶口「PONG K W P」、google戶口「[email protected]」及「[email protected]」的數碼資料;鄺另被控在2019年12月24日於觀塘鴻圖道寶冠大廈3樓「時昌迷你昌」BK3203號倉內,明知而管有爆炸品nitrocellulose(硝化纖維)以及10個煙霧餅。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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