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前副市長陳剛涉受賄 判有期徒刑15年

2021-02-05 22:30

北京前副市長、中國科協書記處書記陳剛受賄案今日在南京宣判。網圖
北京前副市長、中國科協書記處書記陳剛受賄案今日在南京宣判。網圖

北京前副市長、中國科協書記處書記陳剛受賄案今日在南京宣判。法院指陳剛非法收受財物近1.29億(人民幣,下同),但歸案後提供偵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綫索,且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因此從輕判處有期徒刑15年。

案件今天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經審理查明:2002年至2018年,陳剛利用擔任北京市規劃委員會主任、北京市副市長、中共北京市委常委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中國科協書記處書記等職權,為相關企業在建設工程項目用地性質變更、規劃指標調整、項目審批驗收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近1.29億元。

法院表示,陳剛在尚未受到調查談話、訊問時向辦案機關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構成自首;歸案後提供偵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綫索,經查證屬實,且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具有重大立功表現;加上受賄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依法可以對其減輕處罰。

現年55歲的陳剛曾被視為「政治新星」,年僅40歲就當上北京市副市長,且是中共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惟2017年突然被貶。《財新網》曾報道指,陳剛在國家安全部前副部長馬建協調下,幫助外逃富商郭文貴貸款、處理違建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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