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前副市长陈刚涉受贿 判有期徒刑15年
2021-02-05 22:30
北京前副市长、中国科协书记处书记陈刚受贿案今日在南京宣判。法院指陈刚非法收受财物近1.29亿(人民币,下同),但归案后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綫索,且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因此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案件今天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8年,陈刚利用担任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北京市副市长、中共北京市委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中国科协书记处书记等职权,为相关企业在建设工程项目用地性质变更、规划指标调整、项目审批验收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近1.29亿元。
法院表示,陈刚在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时向办案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构成自首;归案后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綫索,经查证属实,且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加上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对其减轻处罚。
现年55岁的陈刚曾被视为「政治新星」,年仅40岁就当上北京市副市长,且是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惟2017年突然被贬。《财新网》曾报道指,陈刚在国家安全部前副部长马建协调下,帮助外逃富商郭文贵贷款、处理违建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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