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人等8人請願涉違限聚令表證成立 月尾結案陳詞

2021-01-15 16:30

左起麥德正、李卓人、梁國雄及吳文遠。 資料圖片
左起麥德正、李卓人、梁國雄及吳文遠。 資料圖片

工黨及社民連去年五一勞動節在金鐘遊行請願,要求政府設立失業援助金及爭取勞工權益等,期間工黨主席郭永健及社民連主席吳文遠等共8人被票控違反禁聚令;工黨副主席麥德正則另被票控未能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案件今於東區法院續審,辯方質疑早前作供的證人違反證人作證規定,要求記錄在案,鄭紀航裁判官則回應:「言之尚早。」

被告為郭永健(33歲)、何偉航(35歲)、黃浩銘(31歲)、曾健成(64歲)、麥德正(48歲)、吳文遠(43歲)、李卓人(63歲)及梁國雄(64歲)。傳票指他們於2020年5月1日,在金鐘夏慤道海富中心外參與受禁群組聚集,8人否認控罪。麥德正另承認一項未能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罪。

辯方今早指在翻查筆記後發現,高級督察韋鑑洸昨接受盤問時,曾表示:「我今朝都有問過地面負責的同事...」辯方遂質疑韋有妨礙司法公正之嫌,鄭官回應:「呢個唔係我要處理既事」,並問是否需要再傳召韋作供,辯方表示不用。

在案發當日負責拍片的女警曹玉恩供稱,她在記事冊上紀錄到,工黨在11時33分開始遊行,而社民聯則在11時35分開始。辯方遂質疑曹是否同意當日有兩個不同的遊行,曹不同意並稱:「佢地當時一唱一和,有等埋一齊起步,去到東翼前地既時候,又等埋一齊,講政治理念。佢地既交流令我覺得係一組,只不過分開企。」被問到為何會在紀錄册中分開紀錄,曹謂:「工黨拎Banner行先,就咁寫,唔代表佢地唔係一齊。」

案件表證成立,將於本月28日進行結案陳詞。

法庭記者: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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