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畢業生涉警署內襲擊3警判囚14周 官:罪行嚴重絕不姑息

2021-01-13 16:52

被告林梓和。資料圖片
被告林梓和。資料圖片

前年7月14日,沙田反修例遊行演變成衝突,一名理大畢業生涉嫌於被捕後在警署內襲擊三名警員,早前被裁定三項襲警罪成。香淑嫻裁判官今判刑時指,法庭一而再再而三強調襲警是嚴重罪行,絕不會姑息。警察是法律及秩序的象徵,需要受到保護,否則秩序及法治將會受到動搖,終判被告即時入獄14星期。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林梓和已還押了14日,有悔意,並呈上林的親筆信。信中稱:「現時明白不能將自己的過錯合理化,過去還押的日子有深切反省。」當日亦只是一時衝動才會不計後果犯案,現已下定決心痛改前非,希望法庭能給予其悔過的機會,判以非監禁式刑罰或緩刑。

惟香官判刑時稱,上訴庭早已發出清晰的信息,襲警是嚴重罪行,絕不能姑息。警員經常要在危險及困難下執行職務,如果姑息此類罪行,將會削弱警隊士氣,助長襲警風氣,故監禁式刑罰無可避免, 終判被告監禁14星期。

法庭記者: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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