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滯留內地近1年回港驚揭公屋欠租被收 視障老翁無家可歸求房署開恩
2021-01-05 20:40
一名原本居住將軍澳景林邨的64歲老翁去年1月中前往內地掃墓,豈料遇上新冠肺炎疫情滯留內地,直至12月1日才回港,發現房屋署以欠租為由收回單位,淪落無家可歸,他祈求政府特事特辦、收回租金及罰款,讓他有地方終老。
無家可歸的老翁黃騰飛今日仍然在景榕樓21樓的舊居逗留,透露1979年從潮州來港,過去從事五金工作,十多年前退休沒有申請綜援,一直靠退休前所賺取的積蓄生活。他指明白租金有責任交租,但他在港沒有親戚沒有子女,親友都在內地,他也想不到疫情這麼嚴重。老翁說去年1月13日回汕頭拜祭雙親,但之後因疫情問題一直滯留內地,在香港無依無靠無法拜託人代為交租,亦無能力回港接受隔離,直至港府實施「回港易」計劃,上月1日免檢疫返回住所,才得悉單位已被房署收回。
老翁曾去信房署求情,亦尋找西貢區議員張偉超求助。老翁被指拖欠2月份至4月份合共三個月租金,4月底被終止租約,去年6月被房署收回單位。
老翁露宿10多日後,因為腹痛難忍近乎失禁,於是破門衝入單位用廁所,其後便在單位內逗留。現場只見有被鋪、幾包即食麵及幾樽水,都是附近街坊鄰居不忍老翁而接濟。但現時房屋署仍然無答應老翁的要求。他不滿房屋署強行收回單位,連屋內的私人物品、家具、電器亦全數被丟棄,就連銀行存摺也不翼而飛。
房屋署職員昨日報案指景榕樓一個空置單位懷疑被人入內霸佔居住,並反鎖大門,警方到場調查後發現單位內有一名64歲男子,警方調查後將案作列作雜項處理,暫時沒有人被捕。老翁透露,他向昨日十多名到場調查的警員解釋他的處境,沒有將他強行帶走。今日社會福利署派員上門探訪並送來棉氈。
老翁透露,他曾經因視網膜脫落導致雙眼只有2成視力,有高血壓及腳部關節炎。在內地滯留期間,曾經委託內地友人代寫信件通知自己有關滯留一事,但原來房署一直未有收到他的信件。協助老翁求情的西貢區區議員張偉超,認為公屋單位對於獨居長者來說是重要的避風港,希望房署能夠體恤老翁的情況。
房署表示, 一般來說,公屋租戶因事需暫離境,需預先通知所屬屋邨辦事處,以及安排租金繳付事宜。公屋租戶如違反租約條款,包括沒有依時繳交租金、非經常持續居住於樓宇內等,房委會會向有關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着令他們在限期前遷出單位。
若他們因收回單位而沒有地方棲身,房委會可按情況安排入住臨時收容中心或新界區中轉房屋,但他們必須符合公屋的申請資格。署方正按安排和原則處理當事人的個案。其他涉及住戶個人資料,基於私隱,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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