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畫家」涉刑毀暴動 准保釋押3月杪再訊
2021-01-05 16:51
還押多時的「佔旺畫家」潘浩超前年7月1日示威者闖入立法會期間,涉嫌參與暴動、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及刑毀等被控5罪。案件今午於區域法院提訊,辯方申請保釋獲准,案件押後至3月26日再訊。潘獲准以2000元擔保,神父「甘仔」自簽2000元作人事擔保,期間潘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於長洲善樂會並接受監管,每星期到警署報到3次及遵守晚9朝7宵禁令。
辯方申請保釋指潘因前年6月21日包圍警總被裁定非法集結等9罪成,於去年平安夜服刑完畢,而神父胡頌恆願意提供長洲善樂社作監管居住,神父「甘仔」甘浩望亦願意自簽2000元作人事擔保。
被告潘浩超被控在前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與其他不知名者參與暴動;於同日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8(3) 條所發出的行政指令,即逗留在會議廳時未有遵守秩序,或遵從立法會人員為維持秩序而發出的指示;另被控於同日損壞政府總部大樓以及在政府總部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集結在一起並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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