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重申羈留政策 確保依法善待羈留人士
2020-12-24 18:27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昨日(12月23日)裁定一名被羈留人士申請人身保護令敗訴,現時被羈留在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等候遣送離境,其免遣返聲請已獲裁定不獲確立,並正就有關決定提出司法覆核許可申請。入境處發言人重申,處方一直嚴格按照既定的羈留政策,並在合乎有關法例要求和法院訂立的相關法律原則下,羈留非法入境者、逾期逗留人士或抵港時遭入境處拒絕入境人士。
據悉,該名被羈留人士因不滿在等待遣返期間,沒有適當藥物治療和遭無限期羈留為由申請人身保護令,而原訟法庭認為申請人被羈留以等待遣送離境屬合法,而申請人的申請並未有不當延誤。法庭同時亦指出,沒有足夠證據顯示申請人在羈留期間未能獲得適切治療,最終駁回其申請。
入境處發言人指,根據現行的羈留政策,在決定是否羈留時,入境處會就個案的所有事實和情況作出考慮,包括該名人士是否曾干犯嚴重罪行,不予羈留會否對社會構成威脅或帶來治安上的風險;是否有機會潛逃或再次干犯罪行等。入境處會繼續按照相關的法律原則及現行機制,處理所有羈留個案。入境處會繼續嚴格遵守《入境(被羈留者的待遇)令》(香港法例第115E章)的相關規定,以確保所有被羈留人士均獲得妥善的待遇。
負責羈留因非法入境、違反逗留條件或尋求政治庇護的免遣返聲請者的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早前曾有羈留者發起絕食,據悉該批人士現時已進食由入境處提供的食物。入境處強調,入境處人員一向以專業態度依法執行職務。縱然過去面對部分人士或團體的一些欠缺事實根據的無理指控,入境處人員依然不偏不倚、公平公正地執法及履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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