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理財顧問管有木棍罪成 判囚5月准保釋候上訴

2020-12-09 16:03

被告蔡嘉琪(紅傘)。
被告蔡嘉琪(紅傘)。

示威者於去年8月11日在港島東發起反修例大遊行,及後演變成不同政見人士衝突。一名理財顧問聲稱自衞而攜同一枝木棍到北角。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今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禁5個月,但准擔保外出等候上訴,期間須守宵禁令。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在報告中堅稱無辜,攜有木棍只是為了自衞,惟由於法庭已裁定當時情況沒有即時危險,故希望裁判官考慮被告犯案是出於對法律無知,而非存心用木棍攻擊人,只是想在遇襲時,用木棍打對方的手腕。加上,相比並非在北角上班的人,當時的社會環境令被告對安全有更大憂慮。

被告有良好背景和品格,他已因本案已付上還柙12天的代價,而他作為需持牌的理財顧問,案底亦會對他的工作有影響。

崔美霞裁判官判刑時指,涉案的木棍既長又堅固,有一定傷害力。被告被截停時,同時管有防毒面具、口罩、泳鏡及有膠殼的帽等物品,故不接受被告因無知而犯案。考慮到涉案木棍的數量、種類、性質,被告的意圖、背景及辯方的求情等,認為沒有減刑因素,判被告入獄5個月。

被告蔡嘉琪(28歲)被控於去年8月11日,在北角電氣道道169號外的公眾地方,無合理辯解而管有一枝木棍。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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