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身家200億法官」張家慧涉貪判囚18年

2020-12-04 20:53

張家慧被形容是「中國法院系統史上最富有的法官」。網圖
張家慧被形容是「中國法院系統史上最富有的法官」。網圖

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張家慧在2006年至2019年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受賄獲得4375萬元人民幣(5250萬港元)。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今日(4日)宣布以受賄罪判處張家慧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0萬元(473萬港元)。她當庭表示不服,但未表示是否上訴。

張家慧被控在06年至19年擔任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黨組成員、副院長等職位期間,利用職位之便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案件審理中取得4375萬元人民幣。又在15至16年,令丈夫劉遠生的海南迪納斯投資有限公司少繳或不繳增容費達4621萬餘元。01年6月,張家慧夫婦虛構幫助他人疏通關係減輕刑事處罰,騙取相關人員價值人民幣143萬餘元的財物。

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張家慧的行為分別構成受賄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詐騙罪,應依法數罪併罰。鑒於張家慧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自願認罪認罰,故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

被查源於去年5月,一封近2萬字的舉報書形容張家慧是「中國法院系統史上最富有的法官」,她與丈夫編織了一個巨大的商業帝國,多年來瘋狂斂財,形容「估計有200個億元」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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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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