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貪污等四罪受審 任志強自辯否認控罪

2020-09-11 22:14

任志強被控涉嫌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網圖
任志強被控涉嫌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網圖

有「任大炮」之稱的原北京華遠集團董事長任志強,今天(11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受審,他被控涉嫌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中央社引述消息人士透露,旁聽席有兩三名家屬,任志強身體及精神狀態「還算可以」。他沒有聘請律師,堅持自辯,對指控絕大部分都拒絕認罪,且給予反駁,也有一小部分則以「記憶不清」回答,內容則涉及任職華遠期間帳務矛盾、資金流向及圖利家人等。

記者在現場目睹,上午8點半左右,法院北門門口已有大批外媒,門口周圍拉起警戒線,一輛法院的警車駛入北門。中午休息後繼續開庭,擇期再審。任志強今年3月失蹤,互聯網此前瘋傳一篇署名「任志強」的文章,批評中國當局對新冠肺炎疫情採取「遮羞式的宣傳」,點名領導人「誰不讓我當皇帝,就讓你滅亡」。

北京市紀委7月宣佈,任志強醜化黨和國家形象、公款吃喝、給國有資產造成重大損失,及家風敗壞、伙同子女大肆斂財,被開除黨籍,涉嫌四罪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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