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藏屍】張祺忠謀殺罪成依例判囚終身 法官形容是悲劇

2020-12-03 13:13

張祺忠謀殺罪名成立依例判處終身監禁。資料圖片
張祺忠謀殺罪名成立依例判處終身監禁。資料圖片

港大機械工程系副教授張祺忠於2018年利用電線勒頸方式殺妻,陪審團上周四以五比二大比數裁定他謀殺罪成立,張祺忠早前亦承認一項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彭寶琴法官今就謀殺罪依例判處終身監禁,由於張承認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認罪扣減後判監28個月,兩罪刑期同期執行。

主審法官彭寶琴今判刑時形容案件對被告及其家人均是悲劇。彭官亦表示對如此受人推崇的人會殺人感到有少許懷疑,但被告確奪去了別人的性命,那人士還是跟他結婚已30年的妻子。

56歲男被告張祺忠在2020年11月26日,被裁定於或約於2018年8月17日,謀殺當時53歲的妻子陳慧文。張另已早在2019年9月2日承認一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

代表被告張祺忠的夏偉志資深大律師(Graham Harris SC)今天在高等法院求情時指,張在案發時深受抑鬱困擾,專家證人亦指張是家中長期受到心理虐待及心理壓力的受害者。張被公認為友善、大方、樂於助人的人,有不少於352人以個人或聯署方式撰寫求情信,當中包括著名學者、同事、家人、同學、朋友,力陳張並非一名狠心惡毒的人,殺妻行為更是一反常態,希望法官接納張並非刻意計畫殺害妻子。

至於他殺害死者的真正原因,究竟是否如控方所指是為錢,則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夏偉志又指張的配合令法庭審訊順利進行,連法庭1分鐘的時間亦沒有浪費,而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案情其實與謀殺罪重疊,希望法官接納張當時因恐慌及不願面對他犯下滔天大罪的事實才隱藏屍體,當時張亦沒有理性或負責任地思考,而隱藏屍體的方法並不縝密,警方註定早晚會找到屍體。張在裁判法院時已承認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故希望法官把此罪刑罰與謀殺罪同期執行。

夏偉志指此案為他執業逾40年來遇過其中一宗最悲慘的案件,原來一家四口共享天倫之樂,現時則妻離子散,家破人亡,但子女仍以辯方證人身分為父親出庭作證,亦是出於對父親的愛意。夏偉志明白謀殺罪的唯一判刑為終身監禁,但希望法官能就第221章 《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67條,當法官判處無限期監禁刑罰時,可以書面向行政長官作出報告,指明日後覆核該刑罰的目的有與被告或罪行有關的事宜。

法庭記者:劉曉曦

建立時間:10:20
更新時間: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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