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未成年反修例被捕者可考慮警司警誡等處理 消息指前提須認罪
2020-11-25 15:48
去年反修例爆發多場示威衝突,不少設施被破壞。特首林鄭月娥宣讀《施政報告》時指出,對18歲以下有悔意而非涉及嚴重罪行的被捕人士,警方願意視乎情況考慮採取警司警誡或簽保守行為等方式處理。消息指,被捕人士必須認罪及所犯罪行性質輕微。
消息人士指,如以警司警誡方式處理,前提是該名未成年人士必須認罪、有悔意及所犯罪行性質輕微。對於刑事毀壞是否屬輕微罪行,消息人士表示,要視乎嚴重程度,如涉及毀壞整個輕鐵站,就無法以警司警誡方式處理。
消息指,在「修例風波」中被檢控的2300多人中,當中429人屬於18歲以下,其中19宗案件已用警司警誡方式處理,涉及刑事毀壞、公眾地方行為不檢。
要全面準確落實「一國兩制」,必須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她指出,特區成立超過23年,基本的政治體制問題仍時常眾說紛紜,甚至被人炒作,是因社會對《憲法》和《基本法》認知不深,部分人士的「一國」意識有待提升,再加上別有用心的人受外部勢力影響,利用本港較複雜的社會政治情況,刻意誤導大眾對中央和特區關係的了解。
而過去一年多,香港經歷了回歸以來最嚴峻的政治挑戰,當前其中一項急切要做的事是對特區的憲制秩序和政治體制正本清源,撥亂反正。
她表明,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應自行立法禁止該條文指明的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但回歸23年,經歷五屆政府,這項立法工作仍未完成,令香港成為國家安全的明顯缺口,帶來極大風險。去年6月的「修例風波」,看到的不單是不斷升級的暴力破壞,更是反對勢力及鼓吹「港獨」、「自決」等組織公然挑戰中央和特區政府的政權,乞求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甚至制裁香港,而外國政府及議會介入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亦變本加厲,嚴重危害國家安全。
要做到全面保障國家安全,特區政府有必要加強宣傳和教育,提高香港居民的國家安全概念和守法意識。當局正按《香港國安法》第9條和第10條制定有關計畫,亦會用好每年的「憲法日」和「國家安全教育日」,進行更具規模的公眾教育工作。
林鄭月娥又表示,過去一年多,香港經歷社會動盪,出現暴力及有人鼓吹「違法達義」,社會秩序和法治遭到嚴重破壞,而市民人身和財產安全亦受到威脅。要扭轉這個局面,須嚴正執法,只要有證據顯示任何人犯法,不論該人的身分或背景,都要面對法律制裁,無人可享有特權。警方必定會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地依法處理。在「修例風波」中被檢控的2300多人,大部分案件的司法程序正在進行。對於18歲以下有悔意而非涉及嚴重罪行的被捕人士,警方願意視乎情況考慮採取讓其可改過自新的措施,例如以警司警誡或簽保守行為來處理,但前提是該未成年人士需承認他犯錯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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