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還柙照X光被指肚內有異物 暫須單獨囚禁

2020-11-25 10:04

黃之鋒(右)認罪後還柙至12月2日判刑。小圖為黃之鋒fb截圖
黃之鋒(右)認罪後還柙至12月2日判刑。小圖為黃之鋒fb截圖

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去年6月21日號召群眾包圍警察總部,分別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黃之鋒日前在西九龍法院認罪,正還柙至下周三(12月2日)判刑。

黃之鋒的社交網站facebook帳戶編輯昨晚深夜發文,指黃之鋒被囚於醫院的單人囚室,不能「放風」,因懲教表示他抵達監獄時,透過X-ray發覺他肚內有異物。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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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fb截圖
黃之鋒fb截圖

貼文指:「今日探望之鋒時得知他現被單獨囚禁。懲教表示他抵達監獄時,透過X-ray發覺他肚內有異物(探訪友人搲晒頭),因此他現正被囚於醫院的單人囚室。由於懲教不許他看自己的X-Ray片,大家都無法了解相關情況。懲教表示檢查程序約需時三至五天,而直至程序完成前,他仍需被單獨囚禁。

之鋒指單獨囚禁期間不能『放風』,即除了探訪時間外,其餘時間他均需待在囚室,而囚室廿四小時都要亮著電燈,令人難以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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