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警涉向卧床被捕漢毆腹捏下體 2警認罪還柙候懲
2020-11-23 12:06
六旬老翁涉酒後襲警被捕,在病人休息室內疑遭三名警員虐打,其中2人今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另一人則否認控罪。根據案情,事主在病人休息室內遭兩名被告用拍打臉部、衣服捂著口鼻、捏下體、拔腳毛、用電筒照向眼睛等殘酷對待,更一度被脫下內褲。2人將在案情審結後判刑,期間須還柙候懲。
被告依次為時任上水分區巡邏小隊軍裝警員歐國偉(25歲)、鄧文謙(24歲)及大埔分區調查隊偵緝警員林易昇(30歲),歐及鄧今承認控罪。
案情指,去年6月25日晚上,62歲事主鍾子華在上水酒後與途人爭執,並打傷兩名警員,被捕後被送往北區醫院檢驗,由三名被告看守。翌日凌晨二時,歐到病房了解案件時遭鍾踢中嘴角,另一警員遂為鍾解開手扣,著醫護用約束帶將鍾的手腳縛在病床,並推往病人休息室。
三名被告不久後進入房間,鄧及歐開始虐打鍾。其中,鄧多次拉起鍾的上衣或用被子用力捂著或塞向其口鼻,更一度順勢用力左右搖晃他的頭,其中一次鍾嘗試反抗,遭鄧揮拳打向鍾的腹部,令鍾上身彈起;鄧又多次打鍾的臉或額頭,並扯他的頭髮、將他的頭抬起再用力撞向枕頭等。另外,當鍾用手護著下體時,鄧又用警棍拍打他的手,再大力撃向他的下體。
歐則在鍾的被子被扯高至露出小腿時,用手拔他的腳毛約10次,更隔著被子揑鍾的下體位置,又將警棍塞到他的口中,並在鄧強行睜開鍾的眼時,用電筒直射其眼睛共12秒。
二人及後幫鍾蓋回被子離開,但不久後再度進入房間施虐。其中歐數次拉起鍾的上衣捂向其口鼻及捏他的下體,鄧則扯下鍾的短褲及內褲,用警棍觸碰他的下體作出抽插動作約6秒,更拍打鍾的臉共16次。
事件歴時約23分鐘,其中一名被告曾在鍾耳邊說出其家人的名字,並跟他說「我搞埋你老婆」,鍾曾因受驚過度而出現輕生念頭,故用頭撞向床架自殘。
鍾及後接受身體檢查,發現右手指間遠端關節落差30度,胸壁下方觸痛瘀傷,膝蓋擦損瘀傷等;並在去年12月被發現因本案患上適應障礙症,需服藥治療。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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