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無業男鑽石山站藏噴漆罪成 還押至月底判刑
2020-11-16 18:47
22歲無業男子涉於去年9月港鐵鑽石山站的設施,並被當場搜出噴漆、油漆等物品,被控2罪,裁判官葉啟亮今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藉被告當時裝扮和內有其個人物品及噴漆的背包推論,裁定被告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成,刑事損壞罪則罪脫,被告須還押至本月30日判刑,以待索取勞教中心報告。
葉官裁決時引述港鐵何姓保安指,案發當日中午有黑衣人用噴漆毀壞售票機和櫃員機,警員1、2分鐘後接報到場追截黑衣人,而何則留在原地。因何距櫃員機近10呎,視線曾受阻,最後未能認出被告涉案,而警員到場時,黑衣人亦必離開,故被告首項刑事毀壞罪脫。而被告在車站外30米被截獲,附近10米處地上的背包有被告的身分證、銀行卡、八達通和藥袋,外側放有黑色噴漆,加上被告當時打扮刻意遮蓋容貌,裝束與涉案黑衣人相似,故可合理推論被告有意圖摧毀財產,裁定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成。
辯方呈上被告母親的求情信,指被告熱愛音樂和香港,曾組織中港兩地樂隊演出,且沒有證據顯示曾使用涉案物,希望法庭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惟葉官指控罪嚴重,被告沒有悔意,拒絕要求。
被告盧柏軒被控於去年9月1日,在港鐵鑽石山站內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3支閉路電視鏡頭及3部自動售票機,以及損壞屬於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的一部自動櫃員機;以及保管一樽塑膠的白色油漆、一支刷、兩把剪刀、一把鎅刀、兩支黑色噴漆、 一支白色噴漆及一個打火機。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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