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名被控違港區國安法男子 轉介高院處理

2020-11-16 16:17

被告唐英傑。資料圖片
被告唐英傑。資料圖片

首名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餐廳男侍應涉於今年七一回歸日,駕駛插有「港獨」中英標語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衝越3道警方防線。他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裁判官今正式將案件轉介至高等法院原訟庭排期審訊。

23歲被告唐英傑,被控於2020年7月1日,在東區海底隧道至灣仔謝斐道與柯布連道一帶,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第二項指唐於同日同地,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實施造成或者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針對人的嚴重暴力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安全,導致警員8260、2674、12197重傷。

法庭記者: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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