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編導蔡玉玲涉兩項虛假陳述 毋須答辯明年1月再訊

2020-11-10 12:46

蔡玉玲今早提堂。
蔡玉玲今早提堂。

港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在報道元朗721事件節目時查冊,涉嫌作出兩項虛假陳述被捕,今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蔡玉玲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14日,以待索取法律意見及警方完成調查,包括向運輸署索取蔡玉玲查冊時輸入的資料及電子認證,其間蔡玉玲可繼續以1000元現金保釋。

報稱記者的蔡玉玲(37歲)一共面對兩項明知而作出要項上虛假陳述罪,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111(3)(a)條。控罪指,蔡玉玲分別於今年5月17日及6月10日,在香港為取得私家車LV755的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明知而作出要項上虛假陳述,即表示申請證明書以作與交通及運輸事宜有關的用途,進行法律程序和買賣車輛以外的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事宜。

法庭記者:葉君怡

建立時間:11:37
更新時間:12:46

蔡玉玲(前)當日被警方帶返警署調查。資料圖片
蔡玉玲(前)當日被警方帶返警署調查。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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