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编导蔡玉玲涉两项虚假陈述 毋须答辩明年1月再讯
2020-11-10 12:46
港台《铿锵集》编导蔡玉玲在报道元朗721事件节目时查册,涉嫌作出两项虚假陈述被捕,今于粉岭裁判法院提堂,蔡玉玲暂毋须答辩,裁判官应控方要求,押后案件至明年1月14日,以待索取法律意见及警方完成调查,包括向运输署索取蔡玉玲查册时输入的资料及电子认证,其间蔡玉玲可继续以1000元现金保释。
报称记者的蔡玉玲(37岁)一共面对两项明知而作出要项上虚假陈述罪,违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第111(3)(a)条。控罪指,蔡玉玲分别于今年5月17日及6月10日,在香港为取得私家车LV755的车辆登记细节证明书,明知而作出要项上虚假陈述,即表示申请证明书以作与交通及运输事宜有关的用途,进行法律程序和买卖车辆以外的其他有关交通及运输事宜。
法庭记者:叶君怡
建立时间:11:37
更新时间: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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