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全提私人檢控郭偉強獲撤控 律政司:證據未達表證成立門檻
2020-11-09 15:27
人民力量陳志全早前就今年5月初的內會衝突向工聯會郭偉強提出私人檢控,郭偉強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午再訊,律政司檢視現行證據及材料後,認為本案沒有合理定罪機會,故正式介入本案,並不提證供起訴郭偉強,等同撤控。
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表示,陳志全就事件報案後,未有待警方完成調查便提出私人檢控。而律政司司長經仔細考慮相關證據後,認為本案沒有足夠證據證明郭偉強有干犯普通襲擊罪,亦沒有合理機會達至定罪,現行證據甚至顯示表面證據並不成立,遂於本月6日根據《裁判官條例第14條》去信陳志全,介入並終止本案的法律程序。
陳志全今午並無現身法庭。郭偉強在庭外會見傳媒時自言「天地有正氣」,並無犯罪意圖,望本案告一段落後,社會可儘快回復平靜、議會聚焦民生。
郭偉強原被控於今年5月8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一號會議室,有意或罔顧後果地,致使陳志全意識到即時或不合法的人身暴力,因而襲擊陳志全,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0條。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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