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連番流會 據報泛民4議員將被DQ

2020-11-09 15:17

(左起)郭榮鏗、楊岳橋、郭家麒及梁繼昌。資料圖片
(左起)郭榮鏗、楊岳橋、郭家麒及梁繼昌。資料圖片

立法會復會後,泛民繼續在議會內透過拉布和以點人數等方式對抗,令會議多次因法定人數不足而流會。隨著人大常委會明日在北京召開例會,有報道引述消息指,或會加入針對泛民拉布的議程,可能會循《港區國安法》第22條及《基本法》104條去處理事件。報道指,4名在原定9月立法會選舉中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的議員,包括公民黨楊岳橋、郭家麒、郭榮鏗,及公共專業聯盟會計界梁繼昌屬「DQ」高危一族。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早上啟程前往北京,在機場發言批評民主派議員干擾議會運作,近日以各種手段在立法會製造流會,認為應正視干擾立法會正常運作的行為。

他稱,立法會議員應按《基本法》104條宣誓效忠內容行事,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擁護《基本法》,不斷以各種行為干擾立法會正常運作得是不好的;而有媒體的民調亦指,他們這樣做法,不適合作為立法會議員,要正視這些問題。

根據根據《港區國安法》第22條——
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之一的,即屬犯罪:

(一)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

(二)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三)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

(四)攻擊、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履職場所及其設施,致使其無法正常履行職能。

犯前款罪,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港府因應疫情押後立法會換屆選舉,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前決定第6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不少於1年後,立法會已順利如期復會,4名早前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的議員,包括楊岳橋、郭家麒、郭榮鏗及梁繼昌也留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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