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以「越界」為由扣押大陸漁船並拘捕4人

2020-11-06 10:59

台灣以「越界」為由扣押大陸漁船,並 拘捕4人。(網圖)
台灣以「越界」為由扣押大陸漁船,並 拘捕4人。(網圖)

據台媒報道,台灣馬祖海巡隊11月5日以越界到馬祖海域為由,強行登上大陸漁船,並逮捕了4人。

報道指,台灣馬祖海巡隊周四(5日)下午1時許接報,稱有大陸漁船出現在北竿高登外海,隨即派遣巡防艇前往,將漁船拖至南竿福沃港碼頭,並逮捕船長及船員共4人。海巡隊在船上查扣170個蟹籠,稱將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移送「地檢署」偵辦。

報道稱,台灣巡防艇到現場後,鳴笛要求受檢,被大陸漁船拒絕。隨後台灣巡防艇「以優勢警力強勢登船」,並拘捕船長、船員等人。台「海巡署」揚言,馬祖海巡隊將提高巡邏密度打擊「非法魚撈行為」,並將配合大型艦進駐計劃、靈活勤務規劃及優勢警力。

「越界」捕撈一直是台當局扣押大陸船隻的慣用說辭。大陸船隻被扣押事件時有發生,期間甚至出現過動槍的情況。今年10月24日,兩艘大陸船隻及28名船員被台灣當局以「越界」為由進行扣押;2019年11月,台海巡隊連續兩天以「越界」為由扣押大陸漁船,期間有台海巡隊員登船拔槍。

最遭質疑的,是2019年4月18日,台灣「海巡隊」在馬祖海域朝大陸漁船發射了震撼彈,致使大陸漁船驚嚇逃離。震撼彈雖然是非致命性武器,但爆炸威力仍相當驚人,能對人體造成一定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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