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13歲殺人男孩父母刊道歉信 受害女童母親不接受
2020-11-06 12:46
大連13歲男孩蔡某某殺害10歲女孩王某一案有了最新進展。11月6日,蔡某某父母於今日在《大連日報》刊登道歉信。而受害女童的母親表明不接受道歉。
大連13歲行兇男孩父母的道歉信內容大致是承認疏於管教,沒有管好孩子,沒有教育好孩子,釀成了淇淇的慘案。深感自責、內疚、懊悔,對於失去淇淇的親人萬分愧疚,「我們非常懊悔,我們要用一 生來懺悔,我們是真心地懺悔,真心地道歉!」內文還稱,「一定會按照判決賠償,就算砸鍋賣鐵,做牛做馬也會盡全力賠償,知道再多的錢也無法彌補失去親人的痛苦」
受害者淇淇媽媽表示:「我今天早上看到這封道歉信,眼淚嘩嘩地流。」女兒走了一年多,她終於等到了這封道歉信,「自始至終都是我在要求他們,他們如果誠心道歉,早應該上門道歉。」而內文中稱蔡某某父母會懺悔,並全力賠償,賀美玲表示她希望看到蔡某某的父母的實際行動,將如何對他們懺悔和賠償。
受害者淇淇媽媽在微博留言:「淇淇你離開媽媽已380多天了,今天我在大連日報看到了,殺人犯父母蔡維偉,莊獻傑很被動,遲來空洞的道歉信,在別人眼裏會覺得很他們很內疚,而我不這麼認為,因為他們從孩子出事到現在,沒有一句道歉和賠償一分錢,讓我們看到這一家人特別沒有人性,甚麼叫盡全力賠償,孩子慘痛的離開他們做甚麼了,哪怕打一個電話也是一種誠意。看到道歉信我更憤怒,這種道歉我不接受,言行不一,想道歉必須拿出實際行動,而不是簡簡單單的幾句道歉話應付而巳,必須拿出真誠讓全國人民和受害者看到!」
此前報道,2019年10月20日,大連13歲男孩蔡某某殺害10歲女孩王某,並拋屍灌木叢。因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未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警方對蔡某某實施收容教養,期限為3年。隨後,遇害女孩家屬對蔡某某及其父母提起民事訴訟。
2020年8月10日,該案在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復庭宣判,判決結果顯示被告蔡某偉、莊某傑(男孩父母)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遼寧省級平面媒體上向原告王某章、賀某玲(被害女孩父母)公開賠禮道歉;被告蔡某偉、莊某傑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王某章、賀某玲合計1286024元(人民幣)。
隨後,蔡某某父母因未履行法院判決結果,被強制執行後仍拒絕配合法院,被法院採取司法措施拘留15天,並將其房屋進行拍賣。蔡某某父母名下房屋於11月3日結束拍賣後無人競拍,將於11月19日進行第二輪拍賣,此前拍賣價格為114萬元將降至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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