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生藏行山杖錘判感化 律政司成功覆核改判服務令

2020-11-04 15:27

被告呂皓翹。資料圖片
被告呂皓翹。資料圖片

17歲男學生去年全港「三罷」期間,被搜出削尖的行山杖和錘子等物品,早前就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毀或損壞財產兩罪,被判一年感化。惟律政司不滿判刑過輕,申請覆核刑罰,原審裁判官溫紹明同意量刑除被告更生外,還需顧及刑罰與阻嚇效用,最終改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發於去年11月12日早上,有馬鞍山居民看見有黑衣人堵路,於是報警。警員到場後追截眾人,並在德信中學外截停被告呂皓翹,在其背包搜獲削尖的鐵枝和行山杖,及兩個錘子,警誡下他保持緘默。

法庭記者:葉君怡

被告呂皓翹(灰褲)。葉君怡攝
被告呂皓翹(灰褲)。葉君怡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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