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度智障清潔工認藏武判囚 上訴得直即時獲釋

2020-11-04 13:22

李啟發。劉曉曦攝
李啟發。劉曉曦攝

智商只得11歲的輕度智障清潔工,今年1月在屯門警署附近被搜出廁所清潔劑、石油氣及雷射筆,他早前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遭裁判官張潔宜判囚八個月。他不服刑罰上訴,案件今於高等法院進行聆訊。李運騰法官考慮所有因素,亦考慮到清潔工已被還押四個半月,繼續服刑或會影響更生,相信即使駁回上訴他亦只需坐牢不足一個月,最終批准其刑期上訴,即時釋放,書面判詞將擇日頒布。

邵家臻議員在庭外代32歲上訴人李啟發發言指,李已有最壞打算,法庭現判其上訴得直「令佢安心左好多」,而今日最重要的是能推翻早前裁判官所指輕度智障並非減刑理由的論點,「弱智係一個求情理由黎架,依樣野好重要」,相信是次上訴得直對日後案例會有深遠影響。

李啟發早前承認他在今年1月22日,在屯門輕鐵河田站的公眾地方,攜有一枚汽油彈及一支雷射筆。其代表律師指李與胞姊均患有精神病,而李一直無家可歸,與胞姊關係惡劣,如李住殘疾人士院舍將會學習情緒管理,改善判斷能力、分析能力、自制能力,而入住院舍沒有期限,李能入住院舍直至終老。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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