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旺角警署外非法集結等罪 3男准保釋押9月再訊

2020-07-14 13:05

被告李啟發(中) 。陳楚琨攝
被告李啟發(中) 。陳楚琨攝

去年10月12日再有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聚集,事隔逾半年今有3男被落案起訴非法集結、違《禁蒙面法》等罪,其中一男被告為早前涉及藏有汽油彈的輕度智障男李啟發,案件今在西九龍法院提訊。案件押後至9月22日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3被告獲准保釋外出。

3男被告為20歲陳立凱、32歲李啟發及15歲男學生,他們同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指他們於去年10月12日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在旺角警署外的公眾地方參與非法集結。他們另被控違《禁蒙面法》,指他們身處非法集結時各使用口罩、頭罩及圍巾。

陳及李亦各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即在同日同地分別管有鐳射筆;而男學生則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即管有一支噴漆。除男學生以2000元保釋外出,另外兩被告獲准以5000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可離港,亦要守宵禁及禁足令。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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